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成华区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8名社区工作者和16名党建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外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建、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代办、政策宣传、居民自治、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等(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党建服务专员:由党组织选派到基层开展“两新”组织党建联络服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指导做好新时代人才招引孵化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其中,党建服务专员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口齿清晰,普通话表达流畅,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能熟悉运用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和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曾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党纪处分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9:00起至2024年8月4日17:00截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方式报名。通过登陆成都人才网(https://www.rc114.com),点击首页“人事招考”栏,进入“2024年成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专栏,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投递简历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重复投递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填报要求。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报名成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以及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报名的,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
1.社区工作者岗位咨询电话:
双桥子街道:028-83123882
猛追湾街道:028-84161438
府青路街道:028-83245209
二仙桥街道:028-84126187
万年场街道:028-84440596
双水碾街道:028-83127837
跳蹬河街道:028-84388203
保和街道:028-68029665
青龙街道:028-83517075
龙潭街道:028-84200776
2.党建服务专员岗位咨询电话:028-84300870
四、资格初审
(一)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任职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查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0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笔试
(一)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8月14日10:00—8月17日9:30前按要求自行登录成都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未能按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题目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四)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关注成都人才网(https:www.rc114.com)“人事招考”相应招聘栏内“个人应聘中心”自主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复审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按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则所有通过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1份、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时将现场核验证件及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1份。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表》,现场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进入面试人员需确认参加面试,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面试人员放弃,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有同分,按并列成绩共同进入面试。
八、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九、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关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二)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前往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按要求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由此产生的缺额,招聘部门可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因拟聘人员存在不予聘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4305235
监督邮箱:95249048@qq.com
十二、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参加笔试、面试,如因个人原因忘记携带,导致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各个环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为提高招聘效率,招聘各环节通过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方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