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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社部专技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1608328901414719489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22-12-29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以来,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完成了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构建了新的职称框架体系,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我们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梳理情况、分析问题,研究起草了《通知》初稿,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对《通知》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近期印发实施

问:《通知》起草过程中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中央最新要求,针对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尤其是针对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巩固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成果,延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各地创新实践,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评审标准,建立多维度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破解职称评审中“一刀切”、简单化等问题四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继续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问:《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通知》共9条,主要从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创新职称评审机制、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一是关于“立”的方面。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设立特色评审专业。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多维度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关于“破”的方面。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卫生、中小学教师、工程、艺术等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评审的核心指标,不得设立论文数量硬性要求,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业绩显著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三是关于“评”的方面。完善业内同行评价机制,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基层推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四是关于优化服务方面。继续简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职称申报材料,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证书,实现全国职称评审结果可查询验证。深入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问:贯彻落实《通知》有什么要求?

答: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出实招见真招,对存在的“四唯”问题立行立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政策解读,讲好人才成长故事,树立正确评价导向。要加强职称工作队伍的理论学习和培训指导,大力培养一批人才评价方面的行家里手,为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供人才支撑。